根据浙江人事考试网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获悉,2021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实务
下午 14:00-16: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6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考试大纲
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 号)为准,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参考 2021 年 10 月 1 日前施行的最新版本,具体内容见(https://link.233.com/16544/gk/tzgg/tz/201905/W020190505430431219771.pdf)。所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见下文。
关于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所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公告根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 号)和《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浙应急人事〔2019〕91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省 2021 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所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公告如下。
1.《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浙江省消防条例》;
3.《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6.《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7.《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9.《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10.《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11.《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
12.《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以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前的有效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