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政府管理的末端触角。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实施,在县乡基层广泛分布着大量中小企业,其中不乏从事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安全基础薄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水平低下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熟悉本地情况、通过加强其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探索优化基层监管执法模式,能够直接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目前,许多省市都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在工作机构、人员等方面摸索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