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16日、17日,江苏考区应试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8日~17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 各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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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6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 | |
10月17日 | 0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1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index.html)将在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link.233.com/21137/bas)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link.233.com/21137/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112/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5、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
6、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