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银行从业初级《公司信贷》冲关狂背手册!
1、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
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借款主体、信贷产品、信贷金额、信贷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
授信条件等。
2、信贷期限
广义信贷期限:银行承诺向借款人提供以货币计量的信贷产品的整个期间(签订合同→合同结束)
①提款期: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合同规定贷款金额全部提款完毕或最后一次提款之日为止。
②宽限期:介于提款期和还款期之间。
③还款期:借款合同规定的第一次还款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狭义信贷期限:从具体信贷产品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
3、贷款利率的种类
(1)根据币种不同:本币贷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
(2)利率是否变动:浮动利率(借贷期限内利率随市场利率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固定利率(合同内
利率固定)
(3)利率确定方式:法定利率、行业公定利率和市场利率
4、公司信贷根据有无担保分类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
行将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物以收回贷款。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而
发放的贷款。银行一般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信用贷款 凭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
特点:不需要提供保证和抵押、质押等担保,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
5、公司信贷管理的原则
(1)全流程贷款管理原则
(2)诚信申贷原则
(3)协议承诺原则
(4)贷放分控原则
(5)实贷实付原则
(6)贷后管理原则
6、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负责客户营销和维护,是银行的利润中心。
(2)中台部门:对信贷业务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类型进行识别、预警以及管
理。
(3)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配套支持和保障(财务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等)
7、流动资金贷款的分类
2024年银行从业初级《公司信贷》冲关狂背手册!
1、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
公司信贷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借款主体、信贷产品、信贷金额、信贷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
授信条件等。
2、信贷期限
广义信贷期限:银行承诺向借款人提供以货币计量的信贷产品的整个期间(签订合同→合同结束)
①提款期: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合同规定贷款金额全部提款完毕或最后一次提款之日为止。
②宽限期:介于提款期和还款期之间。
③还款期:借款合同规定的第一次还款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狭义信贷期限:从具体信贷产品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
3、贷款利率的种类
(1)根据币种不同:本币贷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
(2)利率是否变动:浮动利率(借贷期限内利率随市场利率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固定利率(合同内
利率固定)
(3)利率确定方式:法定利率、行业公定利率和市场利率
4、公司信贷根据有无担保分类
担保贷款
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
行将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物以收回贷款。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而
发放的贷款。银行一般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信用贷款 凭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
特点:不需要提供保证和抵押、质押等担保,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
5、公司信贷管理的原则
(1)全流程贷款管理原则
(2)诚信申贷原则
(3)协议承诺原则
(4)贷放分控原则
(5)实贷实付原则
(6)贷后管理原则
6、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负责客户营销和维护,是银行的利润中心。
(2)中台部门:对信贷业务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类型进行识别、预警以及管
理。
(3)后台部门:负责信贷业务的配套支持和保障(财务会计部门、审计部门等)
7、流动资金贷款的分类
还款来源 贷款期限
一般周转类流动资金
贷款
通常为借款人的综合经营现金流 通常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
专项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为所支持特定业务的销售回
笼资金
通常与该业务的资金回笼时间相匹配,具有自偿性业
务特征。
8、固定资产贷款的分类
基本建设贷款:用于支持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固定资产项目建设
技术改造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以内涵扩大再生产或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为目的对原有固
定资产设施进行更新和技术改造。
固定资产贷款还款来源通常为所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日未来实现收益(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对应的现金流入)。
9、项目融资与一般固定资产贷款的差异
担保方式 还款来源
项目融资 未提供第三方担
保
还款来源单一,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收入
一般固定资产贷
款
可追加第三方担
保
还款资金来源较为广泛,除项目自身收入外,还包括借款人除项目之外的
其他经营、投资等收入,也可以通过追加第三方担保等方式、获得其他补
充还款来源。
10、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
(1)概念: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
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1)银团贷款牵头行
①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
②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
上不得低于50%。
③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
(2)银团代理行
①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
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②代理行经银团成员协商确定,可以由牵头行或者其他银行担任。
③借款人的附属机构或关联机构不得担任代理行。
11、信贷业务申请资料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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