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票据结算业务常见的主要有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委托收款。
(1)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能够及时、安全地将款项汇划至指定账户,操作环节相对简单,仅包括汇款人汇款、银行划款、解付款项等三个环节,是异地结算中最广为使用的一种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2)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也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特点是可以促使销货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发货,购货单位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维护了购销双方的权益。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单位之间订有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由此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收款单位选择采用。
托收承付是一种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一般需要双方具有较高的信用度且有较长期的合作关系。
(3)委托收款
指收款人向银行提供收款依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分为异地委托收款、同城委托收款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特点:方便灵活、适用面广、不受金额起点限制等特点,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适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及分散的事业性收费结算,在同城、异地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