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住建局公开征集消防工程技术专家,公告表明专家资格条件中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可放宽至5年以上。具体要求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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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集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的公告
一、专家征集范围
我市及周边地区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审图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涉及建筑、结构、材料、给排水、电气安全、电力工程、建筑施工、石油化工、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主要职责
被选聘的专家应当接受调派,协助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各项工作,具体包括:
(一)受委托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评审、咨询、培训等工作;
(二)受委托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受委托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四)受委托参与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相关技术问题;
(五)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熟悉消防工程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四)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或取得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验年限可放宽至5年以上;
(六)在消防行业中具有突出业绩、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四、专家聘任程序
(一)专家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申报人员填写《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三)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和乌兰察布建设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通过初审后举行面试;
(五)符合要求的消防技术专家将颁发聘书,并在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和乌兰察布建设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将成为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五、专家聘任周期
乌兰察布市住建局对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按照《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于6月9日前将《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申报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sxfgcjsfwzx@163.com)。
(联系人:张登举 联系电话:0474-8321178、15048495678)
官方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9878/information/wlcb_hdx11726/msg2921658632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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