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我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截止2014年2月底,尚有一部分合格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前往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影响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拿到证书,经研究并请示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13年度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考试资格审查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还没有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2014年3月31日前联系报考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其安排尽快进行资格审查。
二、2014年3月31日前仍未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在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时再进行资格审查。仍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