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8年度和2009年度部分
人事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菏人考函【28】号
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将2008年度卫生(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2009年度会计(中、初级)、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给我市。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规定,在办理证书前,须对公布的合格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冒名顶替、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所获资格,不予办理证书。
证书办理及审核程序是:
1、逐级下达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直至考试合格人员工作单位;
2、考试合格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本单位所有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3-7天),并通知本人准备审核材料(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1寸、2寸各一张);
3、考试合格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收集、确认审核材料;
4、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及市直有关部门(包括中央、省驻菏单位)初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资格;
5、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核考试合格人员领证资格;
6、对于审核合格人员逐级发证并退还审核有关证件、材料,直至考试合格人员本人(资格证书不针对个人发放);对于审核不合格人员,依据人事部3号令及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规定及其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下达处理决定书,并将其取得的资格证书退回省人事考试机构。
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集中上报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的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前,地点为市人事局政务大厅(菏泽市府东街155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领证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zrsks.gov.cn),点击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本县区或本部门(单位)全体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1寸、2寸各一张,以及根据不同考试种类填写、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点击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在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县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可登录网上下载(点击证书办理栏目)。
联系电话:0530-53103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菏泽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