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通知》(市职改办字[2009]61号)要求,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凡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会计学会)报考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即日起可提交办证资料,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
(一)中级
1、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同一底版照片三张(一寸两张、二寸一张)
6、《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初级
1、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同一底版照片三张(一寸两张、二寸一张)
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办理时间
第一阶段:2009年11月24日-12月4日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日-3月1日
工作日受理:早上9:00-下午17:00.
三、联系地址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附件一:西安市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注:1、本表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此表可以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