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5年度会计职称证(初、中级)领取通知
2015年度在株洲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初审、复审的考生(含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考生),请于2016年5月30日起(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可代领,必须带原件)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领取初、中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2013年、2014年部分初、中级考试合格考生(补审和重新提交资料合格考生)请一并到上述地址领取。
五县(市)考试合格人员到各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领取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
市本级 |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小厅市财政局窗口 |
28680848 |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近天台路 |
株洲县 |
株洲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7614402 |
株洲县渌口镇学堂路10号 |
醴陵市 |
醴陵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3281280 |
醴陵市财政局江源路16号2栋4楼 |
攸 县 |
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4256875 |
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县财政局1117号 |
茶陵县 |
茶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5237651 |
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 |
炎陵县 |
炎陵县财政局会计管理股 |
26222684 |
炎陵县霞阳镇坎坪路8号 |
部分考生职称证书此次不能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2015年初审通过但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请以上两种情况考生下半年关注株洲财政网通知,可和2016年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3、2014、2015需重新合并成绩(合并成绩是指13、14年考试通过但13年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中级考生(领取时间待定,具体时间需等人社厅通知,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4、资格不符合条件考生。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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