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郑州市职称考试办证通知(第三批)
根据省厅有关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度郑州市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证书尚未到)、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出版、国际商务师(含外销员)、价格鉴证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设备监理师、物业管理师、招标师、会计、经济、统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证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时间:2013年5月23日开始,工作时间办理。
地点:郑州人才大厦(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0楼相应房间(会计专业在1011房间,经济专业在1015房间,其它证书在1027房间),可乘9路、59路到郑州人才大厦下车。
电话:67185120、67175415、67176876、67185110。
二、提醒办证人员关注以下事项
(一)审计专业
审计专业由省厅统一办理,请按河南职称网办证通知(第四批)要求做。
(二)经济专业
证书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各主管部门办理人员应收齐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准考证(若丢失,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与准考证上照片相一致的2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职称处办理核对贴照片事宜,职称处办事人员将于6月30日前分期分批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统一办理验印手续,而后通知各主管单位领取。
(三)会计专业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若丢失,可凭资格考试报名表)、与准考证上照片相一致的2寸照片2张(1张贴于证书相应栏内,另1张在领到证书后贴于个人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内相应栏目),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职称处办理核对贴照片事宜,职称处办事人员将于6月30日前分期分批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统一办理验印手续,而后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方可领取(不便领取人员可在核对贴照片后,通过中国邮政办理邮递业务)。
(四)其它专业证书
证书领取原则上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单位领证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如发生变动,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并附带考试合格人员亲笔签名的工作变动情况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附件:2012年郑州市会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郑州市人社局职称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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