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6年01月21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生应到从业资格证书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成绩合格证书,中省直考生到长春市财政局领取。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1、驻长中、省直单位考生及长春地区考生领证地点: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0431-89865971;
2、吉林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204办公室0432-62049068 ;
3、四平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四平市财政局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1号),五楼0434-3215082;
4、辽源地区考生领证地点: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四楼0437-3252494;
5、通化地区考生领证地点:通化市财政局会计局(通化市新桥路259号),223办公室0435-3502221;
6、白山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888号),1001办公室0439-3226392;
7、白城地区考生领证地点: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四楼0436-3219892;
8、延边地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延吉市延龙路608号),308办公室0433-2876047;
9、松原地区考生领证地点: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松原市长宁南街2050号),后楼104办公室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考生领证地点: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180号),207办公室0435-4223791;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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