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县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办理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县2013年度会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滨州市考试中心,现将发放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考试合格人员到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02室)提交证书办理材料。
二、办理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准考证1份、近期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1寸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三、提交材料时间:
2014年6月18日前
有关《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请查阅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证书办理流程。领取证书后,请务必将“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填写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指定位置。
附件:
3.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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