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延安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183人,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延安考区参加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到延安市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
2. 2张两寸同底版彩照,其中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中,将查询页面打印)。
三、资料报送程序
1.《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在读大学生加盖院校公章。
2.办证材料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起至3月15日,领证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办理地址:南桥财税大楼408室(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911-8210635。
附件:《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延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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