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时间:10月19日-10月30日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复核工作。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复审材料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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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领证审核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经复核、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领取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后审核须知(参考2019)
1、身份证件原件。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提交考生本人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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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领证时审核
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审核材料参考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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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1月18日-12月31日
在此时间段内,省会计考办开放证书申领系统,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点击“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页面进行申请。
资格复审核材料(参考)
1、证书申请表;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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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领证审核
为了方便我市考生,决定将全科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合并进行,通过会计初级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资格证书。具体的报考资格审核和发证时间待人社部将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制作完成并发到我市后再公布。
复审材料
(1)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高中以上的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的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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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河北初级会计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求,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复审核须知
1、学历证书;
2、报名信息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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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2020年海南初级会计资格审核采用后审核方式,即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进行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资格审核须知
各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携报名系统打印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所在单位意见及签章)和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名资格条件审核点进行考试报名条件审核。
报名条件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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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考后审核
报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集中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须知
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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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采用后审形式,即网上公布成绩后,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须知
1.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2.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证明;(注:报考人员获得高中以上毕业证书的认定时点为2019年11月15日以前)
3.考生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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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实行后审方式,考试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
资格审核须知
全部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考生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领取合格证书手续。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http://link.233.com/22146/)上通知。
注: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考试合格后审核报名资格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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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领证时审核
合格考生在领取证书时进行资格审查(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证须知
成绩合格考生如报名信息有误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于2020年10月15日前到重庆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登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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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网上公布成绩后,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须知
成绩合格人员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于指定时间到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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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2020年山西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资格条件采用后审形式,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须知
1、准考证;
2、报名信息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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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0月12日—10月23日
2020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考点报名所在地市(州)财政局(青海油田人事处)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规定
携带本人身份证、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或大专以上(含大专)在校学生提供青海学籍学生证原件,户籍不在青海省的在职在岗考生提供在青海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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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方式 考后审核
考试合格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须知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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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0月9日-10月28日
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核须知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其报考所在地审核确认,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证书。审核条件时,应向报名所属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两张白底免冠证件照,两份《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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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0月12日-11月13日
合格标准为60分,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考资格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证。
资格审核须知
1.报考时网上打印的《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大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盖学校公章。报名表信息表未填写工作单位的考生应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社区街道公章。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及考生本人手写的委托函,承诺考生信息准确、真实,方可由他人代审核。
3.考生本人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以上提交的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报名信息表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并延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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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10月12日-10月26日
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请在10月19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须知
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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