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领取,由经办人携带考生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到省注协领取。
执业会员:注会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全部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执业注会享有签字权。
非执业会员:注会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全部考试合格,但是不在事务所执业,不具有审计报告签字权。考过注会,不打算在事务所工作的就申请非执业注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
(三)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
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
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