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属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23〕1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参加2020、2021、2022、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已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二、材料报送
2023年10月10日前,呈报部门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完成所属人员信息报送,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将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打印;《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A3纸打印)报送至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申报要求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具体要求,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5519/art/2023/8/14/art_120545_10300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