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44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及级别
二、认定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2022年第一季度
(二)2022年第二季度
(三)2022年第三季度
(四)2022年第四季度
以上时间如遇疫情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则相应顺延。
三、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为便于报名管理与资料保存,符合条件的报考学员可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按照提示逐步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后台审核。(特别提示:报名电子材料将保存5年,学员对所填写材料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真实带来的后果由学员自担)
(二)报名材料
1、一寸白底照片1张,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00KB,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4、学历证明材料:在校生报名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毕业证或学位证书查询截图;
5、以“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符合规定年限”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工龄证明》;
6、以“具备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条件报考更高级别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和技能人才评价网证书查询截图;
7、若学员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请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并按以上相应报名方式提供材料复印件(特别提示:复印件每页需本人签名确认)。
(三)材料审核
1、审核标准
按相应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2、审核流程
报考学员自审——企业(培训机构)或考点复核——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终审(注:各环节审核人员需签字确认)
3、审核结果反馈
由考务部在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报名申报系统反馈复审通过情况,学员可自行查询,也可由机构反馈考生。
四、认定考试费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
认定考试费用不含培训服务等费用,考生若有培训等需求由学员自行选择,各机构自行组织交付。
五、打印准考证
(一)请各位报考学员(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黑白均可)自行打印,各服务机构做好与考务部及学员的衔接沟通工作。
(二)若准考证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考务部,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相关责任考生自负。
六、认定考试方式
认定考试方式统一采用纸笔作答,如主管部门管理需要或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并按相应要求执行。
七、认定考试规范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相应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八、成绩公示与证书查询
(一)成绩公示
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之内,在官网(http://link.233.com/13068/)或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上进行本次考试成绩公示。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由考生本人提交分数查询申请表,交由各考点或服务机构汇总后上报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统一复查。复查结果将反馈至各考点或服务机构,请各考点或服务机构务必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证书发放
认定考试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为各位学员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证书查询
考生可通过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应查询入口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link.233.com/27143/)进行证书信息查询。
九、特别提示
(一)在未接到国家相关解控文件期间,所有考试有关单位、学员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工作。
(二)考生需确保报名提交的证明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风险。
(三)考生已获得职业等级认定证书后,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报考人员收到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申报工种专业及等级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信息有误但未及时反馈修正,后期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各机构需督促报考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严禁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信息与参考人员不符、考试作弊的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事后将在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官网上公示,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组织的考试。
(六)欢迎各位学员共同维护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权威性,对学员举报乱收费、虚假承诺、欺诈等违规违纪行为,人才培育评价服务中心查实后给予举报个人200元奖励,并对相关违规违纪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86156175转621投诉监督:028-83219844转605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8252/s/T72J-sfTxoONI80_bFrO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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