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管理
1. 设计文件要求
(1)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 成果规范可靠,并能够实施。
(2) 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一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 行业现行规定。
(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
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 开始设计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 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周期延误。
3.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 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考点练习
【单顶选择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A. 14
B.30
C.60
D. 90
本题重点考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管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