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4年7月2日开始领取(注:港口与航道证书未到,每周二、周三其他时间不受理)
注意事项:
一、证书领取消息,以本通知为准。各类证书由国家下发,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大约考后3个月以后,请每周关注一次本通知。
二、请及时领取。
考生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成绩单(在本网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格考试报名表》。禁止他人代领。
1、《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2、《资格考试报名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3、自发证之日起6个月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通知将在第一时间发布领证消息。
三、领取地点:
1、在省中直报名并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领取地点为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公交线路http://map.baidu.com/。省直咨询电话:0431-89995770、89995711。
2、在各市州报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联系咨询方式见本网温馨提示栏目中“吉林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四、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国家扣发证书。
五、 各类资格考试证书不收费。领取各类证书时不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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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