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考生们不断地积累知识。以下是233网校为大家准备的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物权分类、物权变动,一起来学习吧!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2 建设工程物权基础
考点:物权分类及概念
考点:物权变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一一登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登记:
2、不登记一一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预告登记:
约定一一买卖不动产等,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进行预告登记;
效力一一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失效一一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
债权(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约定或法定除外);
物权——————————自登记(不动产)、交付(动产)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一一所有权抵押权等
债权一一合同---------------------协商成立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
动产物权---------------交付
A--------B 1月订立 2月交付 3月登记
债生效 物转移
1、房屋:
2、车:
一房二卖
A------1 交付 房屋
2 登记
债 物
A1 有效 无效 1违约责任
A2 有效 有效 2所有权
【经典习题】
2、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B.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C.权利人经不动产预告登记后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
D.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二)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
1、一般动产物权变动一一交付(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一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
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3个观念交付:
【经典习题】
1、(2017年真题)某设备租赁公司将一台已经出租给某劳务公司的钢筋切割机转让给某施工企业,该切割机租赁还有3个月到期。转让合同约定当切割机租赁期限结束时劳务公司将其交付给该施工企业。该买卖合同中切割机的交付方式为()。
A.简易交付
B.拟制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三)非法律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
1、法院、仲裁的法律文书一一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2、政府的征收决定一一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一一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经典习题】
1、根据《民法典》,下列物权自交付时设立的是()。
A.甲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乙取得的房屋抵押权
C.丙以买卖的方式受让的机动车所有权
D.丁因建造事实行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
注:以上学习内容选自刘丹老师2024年《法规》精讲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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