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2) 合同价格与支付
(1) 合同价格。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2)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清款。
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先预付款收据,后付款】
②进度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③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 兑付履约保证金。
3) 包装、标记、运输与交付
(1) 包装。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2) 标记。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3) 运输。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4) 交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6)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付款)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2021年真题】根据《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结清款。
A.10%
B.5%
C.3%
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