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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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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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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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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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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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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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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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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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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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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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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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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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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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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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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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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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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分为“首次报考”与“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部分地区为考后资格审查),非首次报考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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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报考信息
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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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照片并审核
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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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报名表并盖章
从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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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资格审核
新考生需要审核、老考生无需审核,部分地区为考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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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参加资格审核后,在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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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在各省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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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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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时间及入口
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一般在考前一周左右(各地区打印时间不一样),考生可根据当年考务文件上公布的打印时间为准,时间若有变动,会在人事网上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保存好,以免影响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为报名所在网站,及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时间1
考试时间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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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22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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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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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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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长 | 题型题量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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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 | 2小时 | 单选 60题,多选 20题 | 100 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3小时 | 单选 70题,多选 30题 | 130 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3小时 | 单选 70题,多选 30题 | 130 分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4小时 | 单选 20题,多选 10题,案例 5题 | 160 分 |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大纲公布,考生可按照2019年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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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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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由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合格分数线一般为试卷满分的60%,其中建设工程经济:60分;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均为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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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7年度与2018年度为一个周期,2016年度与2017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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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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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专业: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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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领取方式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领取方式:
-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 携带资料:
-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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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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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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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改革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对原《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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