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3、《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进建设类个人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16〕29号)
5、《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升个人执业注册行政服务效能的通知》(闽建许〔2017〕79号)
二、申报条件
1、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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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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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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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理时限
在“个人执业注册业务网上办理系统”申报材料后,承诺件受理时限为两个工作日受理(如超过每日最大受理量则顺延),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即办件受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如超过每日最大受理量则顺延)。
由于注册一级建造师最终是由住建部核准的注册事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受理书面材料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上报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