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办理2020年第11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办理2020年第11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经住建部批准,2020年第11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已办结,请按以下要求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手续。
一、办理要求
1. 建造师初始及重新注册的注册证书按属地化原则统一领取。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咨询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办理。
2. 建造师增项注册防伪贴按属地化原则统一办理。市、州企业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央驻鄂及省直单位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3. 领取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时,请携带注册人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 办理增项注册防伪贴时,请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人委托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5. 办理注册证书手续时,请先自行查清楚合格人员所在批次。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应以企业为单位指派专人统一办理证书,并提前预约,省厅预约电话027-68873416.
附件:2020年第11批人员名单(具体名单查看官方链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4月16日
原文标题:关于办理2020年第11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3201/bsfw/wyk/bljg/bjgs/bltz/202004/t20200416_22257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