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政策法规

山东省人社厅: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来源:233网校 2023-11-20 09:15:2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23〕1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鼓励创业创新,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国家相关政策,现对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等。相关单位在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等业务时,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已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以上应用场景均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扩展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范围,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同时废止。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63项)

 

 

 

 

 

 

 

 

 

 


 


 


 


 

 

文件下载:鲁人社办发【2023】11号.docx

                 鲁人社办发【2023】11号.pdf 

官网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8317/articles/ch00370/202311/7ae6dc0b-3e40-4f20-8628-84f9361241d0.shtml

扫码进群,一起交流学习↓↓↓(微信号:ks233-wx5)

新闻页企微推广.png

2024一建好课,全面配套锁分!

👏2024一建新考季招生,由233网校大咖赵春晓、王东兴、胡宗强等授课,涵盖基础+强化+冲刺三大阶段、8大班级覆盖备考全程、直播+录播双模式授课、还送核心教辅。早买早学,建议别错过!详情>>

报考推荐:2024年一建报名时间及入口 | 报名条件解读

资料领取:一建思维导图/高频考点/口诀/数字考点资料免费领

考试真题:一建历年真题答案真题解析免费视频 

相关阅读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一级建造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