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级建造师市政考点:给水与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一、试运行目的与内容
基本程序
(1)单机试车。
(2)设备机组充水试验。
(3)设备机组空载试运行。
(4)设备机组负荷试运行。
(5)设备机组自动开停机试运行。
二、试运行要求
单机试车要求
(1)单机试车,一般空车试运行不少于2h。
联机运行要求
(1)全厂联机运行应不少于24h。
设备及泵站空载运行
(1)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首次启动。
(2)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运行4~6h后,停机试验。
(3)泵房试运行同时,各水池可进行做闭水试验或闭气试验。
设备及泵站负荷运行
(3)不通水情况下运行6~8h,一切正常后停机。
连续试运行
(1)处理设备及泵房单机组累计运行达72h。
(2)连续试运行期间,开机、停机不少于3次。
(3)处理设备及泵房机组联合试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