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概述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计价规范》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016/2020】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过程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1.工程造价的计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如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主要有三种形式:
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人料机管利)【2018多】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2015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中,为了贯彻工程计价的全费用单价,强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单价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教材主要依据《计价规范》编写,即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Σ单项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其他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Σ单位工程报价
工程项目总造价=Σ单项工程报价
2.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1)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确定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按施工图图示尺寸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净量。
但是,该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
2)综合单价的编制【2015多/2019】
《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人料机管利”
综合单价的计算通常采用定额组价的方法,即以计价定额为基础进行组合计算。综合单价的计算步骤:
(1)【2020】;
清单项目一般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较多的工程内容,计价时一个清单项目对应多个定额子目。计算综合单价的第一步是将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项目工程内容进行比较。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
清单工程量计算是主项工程量,与定额子目工程量可能不一致。清单工程量不能直接用于计价。两者计算规则也不同。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
人料机的消耗量一般参照定额确定。编制投标报价,一般采用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
(4)确定人、材、机单价;【参考市场价格】
(5)计算清单项目的人、料、机费;
(6)计算清单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
(7)计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将清单项目的人、料、机费、管理费及利润汇总得到该清单项目的合价,将该清单项目合价除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即可得到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料、机费+管理费+利润)/清单工程量【2018计算】
如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则还需计算清单项目的规费和税金。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了对应的“人料机管利”。【2013】
(三)措施项目费计算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用于发生在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支出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综合单价法——单价措施项目费
适用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主要是指与工程实体有紧密联系的项目,如混凝土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
2.参数法计价——总价措施项目费
必须发生,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等。
3.分包法计价
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四)其他项目费计算,由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构成。【2009多/2013多/2016多】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由招标人按估算金额确定。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估算的费用确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五)规费与税金的计算
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六)风险费用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在工程计价过程中予以考虑。
知识点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一、投标报价的概念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价是投标人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即投标价是指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有关计价规定,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施工现场情况及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等,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
二、投标价的编制原则【2015多】
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必须执行计价规范;
2.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014】
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一致;
4.投标报价要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承发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设定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5.应该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6.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三、投标价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
(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异议澄清或修正;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方案;
(8)投标人企业定额、工程造价数据、自行调查的价格信息等;
(9)其他的相关资料。
四、投标价的编制与审核
在编制投标报价前,需要先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
1.综合单价
2.单价项目
综合单价计算:
1)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投标人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2019】
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2)企业定额;
3)资源可获取价格;
4)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
5)风险费用;
6)材料暂估价。【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总价项目
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确定。
4.其他项目费报价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不得变动、更改。
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按照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可自主报价。
5.规费和税金报价
不可竞争性费用。
6.投标价的汇总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当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
①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
②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知识点三、合同价款的约定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承发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的基础上,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事项: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费;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如钢材、水泥价格涨幅超过投标报价的5%等;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经典习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已确定暂估单价的某种材料,在确定相关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时,该材料单价按照 ( ) 计算。
A.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
B. 投标人自主确定的材料价格
C. 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暂估单价
D. 投标时当地该材料的市场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