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对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机构应聘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并为其办理从业申请,取得从业资格。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在机构中开展期货业务活动。
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申请从业资格,应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最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