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的系统性工作,主要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进行,同时中国期货业协会也承担着自律管理的职责。期货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一个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进行、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的综合性体系。这一体系确保了期货市场的规范
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2)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2)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这包括了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执业行为、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全面监管。2、中国期货
1、资格管理:(1)期货从业人员需要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在从事期货业务前,需要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从业资格。(3)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
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结算业务关系及由此获得的结算信息损害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2)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的自律规则,不得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编造并传播有关期
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1)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2)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3)向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业协会制定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2)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
《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具备从事期货业务所需的专业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期货从业人员不仅指在期货经营机构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还包括在期货交易场
期货从业人员是期货市场有效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微观基础。期货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期货行业的业绩和声誉。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共分为5章。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宗旨、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等。第二章任免与行为规范,规定了首席风险官的任职条件和禁止性行为。第三章职责与履职保障,具体规定了首席风险官的工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共分为7章。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目的、持仓管理的内容、适用主体和管理体制等。第二章持仓限额,规定了持仓限额的定义、对期货交易所的要求等。第三章套期保值,规定了套期保值的定
第十一章规定了跨境监管与协作。伴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面对可能出现的跨境交易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跨境监管协作的规制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首次将期货跨境交易与期货监管协作的内容采
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其他风险管理业务或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①通过违规提供交易通道,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②通过内幕交易,
第十章是关于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一方面,为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执法依据,规定了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执法措施和执法程序等。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监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被
第九章明确了期货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定位,对期货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和职能作出明确规定,使期货业协会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期货行业自律管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①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②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 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
第八章规定了期货服务机构的有关内容。其中特别关注期货市场特有的交割环节,规定了交割库的禁止性行为;同时,强化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期货市场是高风险的市场,其杠杆交易机制、与现货市场的传导、实体企业的广泛参与等,容易导致风险外溢,甚至造成系统性风险。期货市场的稳定,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期货和衍生品法》
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是《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目的之一。交易者是期货市场的基础和支柱,没有交易者的积极参与,无法有效形成对合约标的物的价格预判,就不会有期货市场。只有真正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的市场,才能给交
第五章规定了期货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包括期货公司以及从事期货业务的其他机构。实践中,期货经营机构主要是指期货公司。期货公司的设立、变更以及业务等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审慎
第四章是关于期货交易者的规定。为保障期货交易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规定:一是界定了期货交易者的内涵及外延,明确了期货交易者从事期货交易的方式,并且赋予期货交易者查询权,同时要求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
第三章对期货交易的结算与交割义务的基本概念与制度进行了规定。在期货交易的结算方面,明确期货结算实行当日无负债制度,保证金专户存管制度,保证金不足时的强平制度及委托结算制度。对发生结算违约的情形,规定了
第二章是整部法律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下设三节。第一节作为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一般规定,除了对交易的场所和方式予以明确之外,更重要的是将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章主要规范了期货交易,兼顾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监管实践,分别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础概念、基本原则、国家政策和监管体系等,目的在于统领本法其他各章的内容。首先,全面规定了立法目的,界定了适
《期货和衍生品法》共13章155条,主要围绕期货交易和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基本制度、期货交易者保护、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的监管、期货交易场所和期货结算机构的运行、期货业自律组织期货市场监督管
第七章专章规定了期货结算机构的有关内容。期货结算机构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交割服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对期货交易正常进行、市场整体风险防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对期货结算机构
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在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多相通之处。因此,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已经确立的制度,《期货和衍生品法》充分参考借鉴,确保两部法律在同类事项的处理上保
第六章是对期货交易场所的规定。主要涉及期货交易所的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自律管理地位、交易所的批准、章程、名称使用、组织机制、业务规则效力、负责人资格、主要职责、收益使用、紧急措施、行情及其权益、突发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