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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从城市社区现有各类专干中聘任社区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充实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23〕307号)和《关于印发〈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党组〔2024〕5号)精神,乃东区确定于3月份组织实施从社区现有各类专干中聘任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计划
此次组织实施聘任工作的社区为推行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13个城市社区,分别是:泽当社区、琼嘎顶社区、鲁琼社区、萨热社区、乃东社区、赞堂社区、罗布林卡社区、色嘎顶社区、贡康社区、嘎玛庆社区、结莎社区、红星社区、昌珠社区。从社区现有各类专干中聘任社区工作者。
二、聘任对象
社区现有各类专干: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
三、现场报名
坚持自愿原则,社区现有各类专干到所在街道(镇)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8日09: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核
街道(镇)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确定,通过审核的社区各类专干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15:30至18:30到区委组织部504室(英雄路21号)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公示及聘用
(一)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笔试考点名称及详细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公示。考生成绩及名单将通过“乃东党建”“网信乃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街道(镇)、社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社区现有各类专干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且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影响聘任的情况反馈,区委组织部在规定职数限额内将其聘为所在社区的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岗位待遇
(一)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四级一档3200元/月,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每名社区工作者在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等级和档次。具体薪酬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绩效考核资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资金占30%。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
(三)社会保障。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社区工作者跨地域流动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四)晋升机制。聘任的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及居务监督委员会,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任职满5年、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参加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考录(招聘),特别优秀的“两委”正职可通过换届选举、择优调任等选拔进街道(乡镇)班子。
七、注意事项
此次聘任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发现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893-7827805
原文标题:【公告】乃东区从城市社区现有各类专干中聘任社区工作者
文章来源:乃东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