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中级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特别注意:
“社会工作”岗位: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工作年限”: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当年的12月。特别注意,如果考生在2020和2021两个年度通过三门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2月。
“社会工作”: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