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网上信息填报
注册报名:1月13日10:00--1月16日18:00
2.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1月13日10:00--1月17日18:00
3.网上报名缴费
缴费时间:1月13日10:00--1月18日24:00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201A | |
3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202A | |
(三) | 初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8 | |
11 |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5 | |
18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19 |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6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7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8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9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10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9 | |
12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3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4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5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6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7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8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1.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
2.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3.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具有西藏高校学籍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允许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
(二)学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不得报考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link.233.com/13407)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一)网上信息填报
注册时间:1月13日10:00--1月16日18:00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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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月13日10:00--1月16日18:00
考生注册完成后,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考区,报考科目。因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建议及早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1月13日10:00--1月17日18:00
完成网上报考信息填报工作(即报名流程①阶段)的考生,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一般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审核时段内考生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审核未被通过的,请及时修正个人信息后进行提交,审核通过后报考信息将不允许修改。
(三)考生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1月13日10:00--1月1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登录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笔试报名费40元/人,考试费100元/人/科次。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1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幅面)。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做任何标记。
五、考试材料
1.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持居住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参加考试;
3.持港澳台居民、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或通行证参加考试;
4.驻藏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考生还须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参加考试;
5.在校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请考生考前务必带齐上述相关材料,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若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身份证或相关证件的,将被禁止参加考试,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六、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纪、作弊事实将计入本人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七、成绩发布
考生可于2023年4月14日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八、重要提示
2023年起,我区将安排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的教师资格考试;仅限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已毕业或区属高校大四大三在校生报考;笔试均为全国统考科目,面试单列省级自命题科目,主要考察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九、其他事项
(一)严禁替代报名。考生本人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密码重置。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网站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不指定教材。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网站(http://link.233.com/13407/)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
(四)成绩有效期。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PDF 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资格认定。登录(https://link.233.com/25742)中国教师资格网西藏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认定条件以当次认定为准),并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
(六)疫情防控。当前,各地优化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前将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和防疫政策,对考生自身防疫做具体要求。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要求。
(七)政策咨询。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相关政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1-6599504.
(八)权威标识。请考生认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是我区权威发布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的官方标识,谨防上当受骗。
十、咨询渠道
1.报名期间遇到问题可向报名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致电咨询(见下表);注册短信异常咨询电话:400-7797-255;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30;15: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51-iVoVxb4yVPz_174ce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