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补考报名通知
(本补考通知只适用于过渡考生)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中规定,上海市将于2012年正式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根据过渡办法的公告规定,今年下半年给予过渡考生一次补考机会。
补考和培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到现场进行补考报名信息及资料核对,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确认付费。
一、 补考对象
在改革之前(含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3日报名的人员),已经参加教育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概论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的人员。过渡考生只能在地方考试补考和上半年的国家统考中选择一种,报名参加上半年的国家统考的人员,地方考试成绩自动失效。
二、报名日期
2012年5月23日—2012年6月3日
三、付费形式
现场材料审核通过后确认付费。
三、日期安排
(1)选择参加培训的补考人员
日期:2012年6月4日—6月10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5: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一楼大厅
(2)选择不参加培训的补考人员
日期:2012年6月25日—7月1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5: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一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1)补考的内容、形式不变,考生最多选择补考2门课程。
(2)报名信息必须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不得填报错误,考生一切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为据。
(3)报名参加补考的人员必须带好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到现场审核受理,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和付费。
(4)现场审核所需资料:①考生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表 ③已经合格单科证书原件 (如请人代理,除上述凭证外,代理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收费标准
考试费:40元/科
报名费:10元/次
培训费:400元/科 (按照上师大和华师大物价核定收费)
六、培训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
选择参加培训的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后安排培训地点。
七、考试日期
2012年10月27日
八、考试教材
本次补考继续使用上半年的考试用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自行购买考试用书可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门市部(中山北路3663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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