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辅导协议
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特设2025年监理工程师畅学班网络辅导课程,学员(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以下简称乙方)监理工程师畅学班网络课程学习。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33网校)
(下文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畅学班培训费用;
1.2.甲方根据乙方畅学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课程到2025年6月15日关闭,关闭后有且仅有一次免费重学);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3.甲方需在有效期内报名考试,如未报名考试则视为甲方放弃重学协议,如参加了考试需提供未合格成绩单办理重学,如参加了考试但不提供未合格成绩单截图视为放弃重学协议,乙方有权不予办理重学;
1.4.甲方如需享受后续重学服务,则需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基本信息并需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进行办理;
1.5.甲方所报课程所有纸质资料只赠送一次,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后,乙方应当只为其开通所报套餐包含的对应班型,不含纸质资料(教辅);本班级纸质教辅土建专业享有;
1.6.甲方须按本协议要求提供正确的信息,若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涂改或存在其它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形的情况下,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1.7.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办理重学服务,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课件跟随教材变动进行更新,课时、教师、班级设置也会随之稍作调整),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重学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时予以重学;
2.3.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2.4.乙方需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提交重学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重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三、重学办理流程
3.1.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重学流程如下:
在电脑打开www.4gser.com这个网址,登陆233网校学习账号和密码,打开学习中心—我的订单—点击右上角“过期课程”点击“申请免费重学”填写信息上传成绩截图提交即可,APP上点击我的 —我的课程—进入课程—申请免费重学,注意:课程有效期内无须办理重学(点击查看课程有效期:https://wx.233.com/uc/order,或者直接在APP点击我的——已付费订单查看有效期),课程过期后才能办理重学,没有过期前可以正常观看,不影响学习和重学服务!如需提前办理重学,则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提前设置课程过期,过期后即可马上办理,甲方须在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
四、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4.1.本协议为电子协议,通过网络由甲方签署,签署后确认生效,请甲方在开通监理工程师畅学班辅导后,请签署该协议;
4.2.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3.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4.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课程服务及后续服务,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课程内容或者将此课程服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合同,并不退换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本协议中黑体字条款,乙方已提示甲方进行认真阅读并对相关权责向甲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甲方对这些条款表示无异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辅导协议
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特设2025年监理工程师畅学班网络辅导课程,学员(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以下简称乙方)监理工程师畅学班网络课程学习。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33网校)
(下文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畅学班培训费用;
1.2.甲方根据乙方畅学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课程到2025年6月15日关闭,关闭后有且仅有一次免费重学);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3.甲方需在有效期内报名考试,如未报名考试则视为甲方放弃重学协议,如参加了考试需提供未合格成绩单办理重学,如参加了考试但不提供未合格成绩单截图视为放弃重学协议,乙方有权不予办理重学;
1.4.甲方如需享受后续重学服务,则需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基本信息并需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进行办理;
1.5.甲方所报课程所有纸质资料只赠送一次,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后,乙方应当只为其开通所报套餐包含的对应班型,不含纸质资料(教辅);本班级纸质教辅土建专业享有;
1.6.甲方须按本协议要求提供正确的信息,若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涂改或存在其它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形的情况下,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1.7.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办理重学服务,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课件跟随教材变动进行更新,课时、教师、班级设置也会随之稍作调整),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重学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时予以重学;
2.3.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2.4.乙方需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提交重学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重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三、重学办理流程
3.1.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重学流程如下:
在电脑打开www.4gser.com这个网址,登陆233网校学习账号和密码,打开学习中心—我的订单—点击右上角“过期课程”点击“申请免费重学”填写信息上传成绩截图提交即可,APP上点击我的 —我的课程—进入课程—申请免费重学,注意:课程有效期内无须办理重学(点击查看课程有效期:https://wx.233.com/uc/order,或者直接在APP点击我的——已付费订单查看有效期),课程过期后才能办理重学,没有过期前可以正常观看,不影响学习和重学服务!如需提前办理重学,则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提前设置课程过期,过期后即可马上办理,甲方须在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
四、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4.1.本协议为电子协议,通过网络由甲方签署,签署后确认生效,请甲方在开通监理工程师畅学班辅导后,请签署该协议;
4.2.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3.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4.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课程服务及后续服务,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课程内容或者将此课程服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合同,并不退换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本协议中黑体字条款,乙方已提示甲方进行认真阅读并对相关权责向甲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甲方对这些条款表示无异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辅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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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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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简称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畅学班培训费用;
1.2.甲方根据乙方畅学班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课程到2025年6月15日关闭,关闭后有且仅有一次免费重学);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3.甲方需在有效期内报名考试,如未报名考试则视为甲方放弃重学协议,如参加了考试需提供未合格成绩单办理重学,如参加了考试但不提供未合格成绩单截图视为放弃重学协议,乙方有权不予办理重学;
1.4.甲方如需享受后续重学服务,则需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基本信息并需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进行办理;
1.5.甲方所报课程所有纸质资料只赠送一次,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后,乙方应当只为其开通所报套餐包含的对应班型,不含纸质资料(教辅);本班级纸质教辅土建专业享有;
1.6.甲方须按本协议要求提供正确的信息,若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涂改或存在其它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形的情况下,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1.7.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办理重学服务,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重学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课件跟随教材变动进行更新,课时、教师、班级设置也会随之稍作调整),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
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重学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时予以重学;
2.3.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2.4.乙方需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流程提交重学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重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三、重学办理流程
3.1.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重学流程如下:
在电脑打开www.4gser.com这个网址,登陆233网校学习账号和密码,打开学习中心—我的订单—点击右上角“过期课程”点击“申请免费重学”填写信息上传成绩截图提交即可,APP上点击我的 —我的课程—进入课程—申请免费重学,注意:课程有效期内无须办理重学(点击查看课程有效期:https://wx.233.com/uc/order,或者直接在APP点击我的——已付费订单查看有效期),课程过期后才能办理重学,没有过期前可以正常观看,不影响学习和重学服务!如需提前办理重学,则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提前设置课程过期,过期后即可马上办理,甲方须在当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18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
四、协议的签署、变更、违约责任
4.1.本协议为电子协议,通过网络由甲方签署,签署后确认生效,请甲方在开通监理工程师畅学班辅导后,请签署该协议;
4.2.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3.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
4.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课程服务及后续服务,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课程内容或者将此课程服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解除本合同,并不退换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本协议中黑体字条款,乙方已提示甲方进行认真阅读并对相关权责向甲方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甲方对这些条款表示无异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畅学班学员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4gser.com)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一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4gser.com)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一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4gser.com)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一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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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4gser.com)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一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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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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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一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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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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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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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4gser.com)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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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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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4gser.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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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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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名称: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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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考试成绩查询后(2025年11月05日),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一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一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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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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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含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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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5年度监理工程师考试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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