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原计划10月14、15日,调整为11月18、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我省准考证打印时间调整为11月10日-11月15日。请广大应试人员相互转告,并及时调整备考安排。
因考试时间调整,如有应试人员不能参加考试的,所缴纳的报名费用将予以退还。请需要办理退费的应试人员务必于10月1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现场递交《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如本人不能前往,可请人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安排退费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相关信息后统一退费。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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