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于10月24、25日结束,考试成绩已于12月25日公布,如果你四科成绩都通过了,部分省份的合格人员还需进行考后资格审核,未按时参加考后复核的考生成绩将视为自动放弃,所以这个环节也至关重要!本文将需要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地区进行汇总,给大家参考!届时以2020年各省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布的通知为准!
地区 | 考后资格审核/复核 | 详细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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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 查看详情 | |
辽宁 | 对成绩合格人员须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资格审核部门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 查看详情 | |
河北 | 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 | 查看详情 | |
贵州 |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 查看详情 | |
云南 |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 查看详情 | |
山西 | 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形式见《资格审核通知》。 | 查看详情 | |
四川 |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验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 查看详情 | |
江西 |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 | 查看详情 | |
安徽 |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等,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查看详情 | |
广东 |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 查看详情 | |
青海 |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 查看详情 | |
宁夏 | 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 | 查看详情 | |
山东 |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查看详情 | |
海南 |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及核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 | 查看详情 | |
江苏 | 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核,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 查看详情 | |
河南 | 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请及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核查公告,逾期未参加核查,取消考试成绩。 | 查看详情 | |
陕西 | 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其合格成绩,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 查看详情 | |
湖南 | 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接受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属地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 查看详情 | |
浙江 | 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对通过复核(审核)的考试成绩及反映相关情况的电话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公示10天。在省人社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成绩合格证明。 | 查看详情 | |
重庆 | 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 查看详情 | |
西藏 | 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请拟合格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内容,进行资格复核,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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