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截止时间8月20日24:00,网上交费:8月10日至2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
( 一)报考人员于 8 月 11 日至 20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 试网(http://link.233.com/13832 )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 网(http://link.233.com/28357/ ),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 一 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 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 (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 “确认”或打印 “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 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
(3)打印的 “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 留存备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 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 “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 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 以免误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 一 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 “报名表”和另行打印 “专业工作 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 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 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 以免误操作。
( 二)注意事项
1. 自 2023 年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 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 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方可继续 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 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 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 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 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 内)。如非我省考生, 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或漏填个 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工作单位、专业岗位工 作年限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 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 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 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 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 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 0571-88395085。
( 一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 二 )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 “ 采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 个工作日。 期间,如有情况反映, 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相关 市(考区)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相关市 (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 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 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 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 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 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相关市(考区)药品监管部门另行 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 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 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 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 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 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