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2020年河南执业药师考后核查对象为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考生,核查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中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16:00时为上传核查材料时间。具体如下: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
一、考后核查
(一)核查范围
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考生。
(二)核查时间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其中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1日16:00时为上传核查材料时间。
(三)核查方式
因疫情防控原因,采取网上上传扫描件电子版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公示名单显示的审核点,按规定上传。
(三)核查材料
1.报名表、成绩通知单。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学历认证报告。
5.单位出具的专业年限工作证明。
6.职称证书(免二科考生)。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国(境)外学历)。
8.非河南省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连续在河南(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四)材料要求
1.中专学历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后河南省中职学历认证中心(网址:https://link.233.com/25988/00/1000.aspx)出具的认证报告。
2.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3.上传材料统一用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4.上传审核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按照“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取消合格成绩。
5.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16:00时未上传审核材料的按取消考试成绩处理。
各审核点审核邮箱见附件2。
附件:
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受理核查材料邮箱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及公告原文查看:http://link.233.com/19887/2021/01-07/2074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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