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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假药的概念及论处

来源:233网校 2018年5月20日
导读: 本文整理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中有关假药的概念及论处情况考点速记,要备考的考生可以参考学习! 名师直击核心考点,自创记忆法电子版手册,听课体验>>

2018年执业药师考试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考试将于10月13日、14日进行。本文整理考点速记与大家分享,希望考生们及时掌握。

假药的概念及论处情况 

什么是假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点击查看:2018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调整内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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