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合格人数的5%(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抽查通知同步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请注意查看。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根据报考专业,对照考务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于2024年1月15日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验证报告、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其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须上传其已取得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须上传已取得的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免1科”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以上材料为照片(或扫描件),请被抽中考生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点击“专技考试资格复审”栏目,登录后选择相应考试栏目上传相应材料(考生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试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凡未按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平台的,一切后果自负。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被退回,并及时按照要求重新补充完善。
技术咨询电话:0553-3991188
2024年1月5日
附件:抽查人员名单(38人)
文章原标题:关于抽查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的通知
内容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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