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计算规则
(1)成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单位:m。
(2)排水、降水,按排、降水日历天数计算,单位:昼夜。
2.相关说明
(1)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2)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不包括本项目中。
(1)安全文明施工(环节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2)夜间施工
(3)非夜间施工照明
(4)二次搬运
(5)冬雨季施工
(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脚手架(011701)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位:m2),项目特征描述:建筑结构形式、檐口高度。
(2)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整体提升架、外装饰吊篮,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单位m2。
(3)悬空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2、相关说明
(1)用综合脚手架时,不再使用外脚手架、里脚手架等单项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同一建筑物有不同的檐高时,按建筑物竖向切面分别按不同檐高编列清单项目。
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入檐口高度。
(3)整体提升架包括2m高的防护架体设施。
(4)满堂脚手架应按搭设方式、搭设高度、脚手架材质分别列项。
(5)脚手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工程时,不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工作内中包括上料平台的,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编码列项。
垂直运输(011703)
垂直运输可按建筑面积计算也可以按施工工期日历天数计算。单位:m2或天。
项目特征描述: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
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应分别编码列项。
工作内容: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行走式垂直运输机械轨道的铺设、拆除、摊销。
柱(梁)饰面
(1)柱(梁)面装饰。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综合了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综合单价中考虑;饰面外围尺寸即饰面的表面尺寸。
(2)成品装饰柱。①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②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幕墙工程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2)全玻(无框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2.相关说明
(1)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并入到幕墙工程量内容,包含在幕墙综合单价中;不同种材料窗应另行计算。但幕墙上的门应单独计算。
(2)幕墙钢骨架按干挂石材钢骨架另列项目。
隔断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隔断、金属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2)玻璃隔断、塑料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3)成品隔断。①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②按设计间的数量以“间”计算。
2.相关说明
(1)浴厕门材质与隔断相同时,工程量并入隔断面积内;材质不同时,分别列项计算工程量。
(2)隔断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木隔断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计算工程量。
零星抹灰
墙、柱(梁)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抹灰按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墙面块料面层
(1)石材墙面、碎拼石材、块料墙面。按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单位:t。
柱(梁)面镶贴块料包括石材柱面、块料柱面、拼碎块柱面、石材梁面、块料梁面。
柱(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
零星镶贴块料。
镶贴零星块料包括石材零星项目、块料零星项目、拼碎块零星项目。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镶贴表面积计算。单位:m2。墙柱面≤0.5m2的少量分散的镶贴块料面层按零星项目执行。
墙饰面
(1)墙面装饰板。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单位:m2。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而积。综合了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基层铺订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2)墙面装饰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单位:m2。
(一)天棚抹灰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位:m2。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吊顶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位:m2。天棚面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面积。
(2)格栅吊顶、吊筒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装饰网架吊顶(水平投影面积)
2.相关说明
(1)天棚的检查口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但灯带(槽)、送风口和回风口单独列项计算工程量。
(2)吊顶的形式应如平面、跌级、锯齿形、吊挂式、藻井式等应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3)吊顶龙骨安装应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列项计算工程量。
(三)采光天棚
工程量计算按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采光天棚骨架应单独按金属结构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四)天棚其他装饰
(1)灯带(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单位:m2。
(2)送风口、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个)计算。
2.相关说明
(1)砖砌体勾缝按墙面抹灰中“墙面勾缝”项目编码列项,实心砖墙、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等项目工作内容中不包括勾缝,但包括刮缝。砖砌体内钢筋加固、检查井内的爬梯、井内的混凝土构件,应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2)标准砖尺寸应为240mm× 115mm× 53mm,标准砖墙厚度应按表5.3.11计算。
(3) 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小于或等于土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大于土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人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零星抹灰项目编码列项。
螺栓、铁件(编号: 010516)
螺栓、铁件包括螺栓、预埋铁件和机械连接。
1.工程量计算规则
(1)螺栓、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t”计算。
(2)机械连接,按数量“个”计算。
2.相关说明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果设计未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实际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