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办事流程是什么?
答:延续注册办事流程是:
(1)申报:造价工程师本人需先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进入“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选择需办理的注册事项进行在线办理,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领证:对旧注册证书(仍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统一进行换发新证,建设部核发新证书后至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领取(领取证书前需提交本人两寸照片至设区市造价管理部门),个人在领取新证书时需交回旧证。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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