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1750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一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2月1日
文章原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22215/cecaopsys/),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
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照片;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⑤需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⑥外国人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受理时长: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link.233.com/12199)公示、公告。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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