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在我区参加过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2016年度之前(含2016年)在我区及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和本年度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本次考试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9:00—9月3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9月3日—9月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科目,在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成绩管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明。
四、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8年10月2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四)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考区设置
201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和除呼和浩特市外的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