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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泰州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2018-08-23 10:00:00
导读: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发布,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7日,资格审查时间8月29日当天。如何报考,点击听讲>>

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和住建部等4部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59号)精神。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我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8年10月19日-25日,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3524)。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2018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三、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级别为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级别为增报专业),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与审核

(一)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法,咨询电话:(0523)86397550、86896181。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6日—27日。

2.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泰州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23524)→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网上报名→考生注册→考生登录→注册照片维护→上传电子照片→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菜单→选择考试名称→选择省份(江苏省)→阅读报考须知→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准确填写并保存相关报考信息(选择“地市”时,请选择“江苏省泰州市”)→单击“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3.“新考生”请于2018年 8月29日到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4.“老考生”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逾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一律视作放弃报名处理。

(三)关于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本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本考试和其他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再次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

(四)关于电子照片。

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首页左侧“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图片链接,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

(五)新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填写“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__年”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免试基础科目的人员另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注:①审核部门将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核查考生毕业证书、通过社保系统核查考生单位信息。“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予退回。

②因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需使用条形码专业扫描设备进行扫描确认,请考生务必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报名表。

③为方便联系考生,请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2日-26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523-86888539。

(七)“泰州人事考试”微信公众平台已于2014年8月正式开通。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过该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事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获取考试资讯。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 link.233.com/23524首页查询)。2.搜索公众号“泰州人事考试”或微信号“tzrsks”添加关注即可。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三)关于人事考试失信惩戒。在考试报名中,报考人员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假证明或单位为报考人员提供虚假工作经历、假证明等材料的,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材料将予以没收,个人或单位弄虚作假的信息将录入我市人事考试诚信不良信息库,并视情节轻重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严重的将列入市诚信“黑名单”,予以联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于人事考试法治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试工作相关条款(详见泰州人事考试网首页),请广大考生认真学习,依法参考,避免因违反《刑法》规定而受到相应处罚。

附件:1.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授权委托书

      3. 工程教育专业评估院校通过名单(来源于住建部网站)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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