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3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州考区考务组织分工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扬州考区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扬州考区报名工作安排
报考人员须按照省人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人社函〔2018〕359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应于2018年8月24日~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考材料送交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核,现场初审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
三、扬州考区考务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0514-80829370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0514-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 0514-87329511
易宝支付 4001500800
附件:1、苏人社函〔2018〕359号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充说明
一、报名人员
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时间节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27日
(二)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8月24日—2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审核地点:扬州市百祥路6-8号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前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9日-25日
(五)考试时间:10月27日、28日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流程
(一)新考生报名:网上注册—照片上传—填写信息—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确认。1.考生注册
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系统注册一次,今后凡在国家统一网报平台报名考试时,考生无需再次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如丢失,请点击该网址找回(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register/login.jsp)。
2.电子照片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前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国家网报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电子照片审核工具,根据软件提示安装、上传照片、系统自动审核、保存照片至本机。照片处理工具网址(http://link.233.com/28357/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3.信息填写
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新考生打印报名表。
4.现场资格初审携带材料
(1)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在诚信承诺栏内签字,并在报名表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填写“该同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__年”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基础科目的人员另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如需委托办理资格审核等事项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5.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24小时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二)老考生报名: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经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资格审查。
五、特别提醒
1.考生本人需对提交的工作年限、工作单位和学历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工作年限、工作单位等材料的真实性将通过社保系统进行抽查验证;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将通过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查验证。考生已自行核查验证的,可同时提交相应材料,便于快速审核。
2.现场审核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带齐审核材料和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本网站公布的《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附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需同时提交,否则委托审核材料不予接收!
请不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代为报名审核,如因上述机构或个人造成的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网上报名不成功、报名审核有误、考生个人信息泄露等,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自行在网站上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无法修改,其他信息需要修改的,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修改信息。
4.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5.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毕业后未满相应要求的工作年限,须提供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相应年限的社保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