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5〕251号
点击进入:2015年安徽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流程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8月4日9:00至8月14日17:00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接受,报名照片上传后将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谨慎操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环节前可自行修改信息,一旦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环节,个人和省人事考试院均无权进行修改。请考生报考时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于8月19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查。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并于8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24日17:00之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易宝支付平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