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4〕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原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7〕002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4年 10月18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2014年 10月19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自收回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网报平台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2年度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老考生”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2014年7月22日至8月8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7月22日 -29日 | 网上填报 信息 |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
打印并 审核盖章 |
使用A4纸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 |
粘贴照片 |
在《报名表》右下角空白处粘贴同上传一致的二寸照片,规格为34mm×45mm。 | |
填写工作经历 并审核盖章 |
从附件1中下载《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经历证明表》,填写完整个人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由本人所在单位工程造价业务主管部门(指经营部[处]、预算部[处]、基建处[室]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 | |
7月30日 -8月1日 |
现场资格 审核 |
持相关材料从附件2所列地点中选择其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
8月2日-8日 | 网上缴费 |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经历证明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0月14日至17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大纲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使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三)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