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与《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详情查看>>2013年辽宁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编辑推荐:
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造价工程师会员中心你问我答,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还可以加入造价工程师群组,一起分享备考心得。同时欢迎考友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班级,并按要求完成听课、做题的学习任务,基本可满足考试需要。